多地多人传播不实疫情谣言被拘
↑图片来源:@平顶山网警巡查执法
舞钢市公安局立即开展调查,于当晚将违法行为人李某、陈某、郑某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查,1月12日晚,舞钢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在某小学开展防疫演练,李某途经此地,拍摄公安民警执勤照片并编造发布“学校因疫情封校”的信息发布在微信群中。
依照规定,警方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对违法行为人陈某、郑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编造谣言?警方拘留5人,约谈17人!
除河南舞钢外,近日,河北邢台警方也通报一批网络编造、传播、散布涉疫情不实信息案件。目前,已对相关谣言信息及人员予以查处,其中行政拘留5人、约谈教育17人。
典型案例↓
1、威县一男子微信发布不当言论被拘留
1月8日,威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微信群中发布针对南宫人民的不当言论。经查,违法嫌疑人梁某系大货车司机,因疫情不能外出,心生怨恨,遂在微信群中发布针对南宫人民的不当言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梁某已被威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
2、信都区一男子利用微信群编造并散播谣言,被邢台警方拘留
1月5日,邢台市信都公安分局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网上虚构散播谣言,造成部分群众心理恐慌。信都公安分局立即责成南小汪派出所展开调查,于当日19时将嫌疑人董某抓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法嫌疑人董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3、平乡县2人因编造散布涉疫谣言被处罚
1月6日晚,一份注有“王某翰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的检测报告单图片在微信群转发,引发网民关注,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经查明:王某翰在拿到其本人核酸检测报告单后,将报告单发给陈某,让陈某使用PS修图软件进行修改,并发布到快手平台。平乡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违法行为人王某翰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陈某系未成年人,且对王某翰发布虚假信息不知情,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4、南和警方查处1名散布谣言网民
1月8日,南和区委网信办发现一网民在微信群中传播“急报邢台新增12例”的谣言。经询问,李某对在微信群中散播虚假疫情信息的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十分后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南和区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李某予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互联网非法外之地。邢台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邢台市公安局提醒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将面临法律的惩处。欢迎广大网民积极向网信、公安部门举报,共建和谐清朗的网络空间。
疫情当前,不造谣,不传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