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通报2起虚开电子普票案,涉案金额均超亿元
随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范围逐步扩大,部分不法分子利用电子普票开具方便等特点实施虚开发票违法行为,扰乱了税收经济秩序,侵害了国家税收权益。我国税务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不断加大联合打击力度,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通报了2起虚开电子普票案件。
初步查明,该犯罪团伙成员呈区域化特点,有完整的虚开发票地下产业链条,通过手机、网络远程运作隐匿身份,翻新作案手法,自2019年12月起从大量虚开传统纸质发票逐步转向虚开电子发票。
该案涉及开票企业598户、受票单位和个人8727户,共开具增值税发票25536份、金额17.62亿元,其中电子普票4540份、金额2.85亿元。
我国税务部门自2015年8月有序开展电子普票推行工作,先在北京、上海、浙江、深圳开展试点,同年12月,在全国范围正式推行。推行五年来,已经越来越和企业以及百姓生活密切相关。
根据通报,2019年8月,新疆税务局稽查局通过大数据分析监控,发现31户企业存在虚开发票重大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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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实,该案涉及开票企业125户、受票企业735户,共开具增值税发票8554份、金额14.26亿元,其中电子普票5817份、金额5.30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2018年8月开始,我国税务部门联合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开展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强电子发票开具等方面风险监控,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有力维护了经济税收秩序。
(原题为《国家税务总局通报2起虚开电子普票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