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全力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为从严从实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丽江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细化措施,全力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工作稳步落实。
强化行政执法公示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具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名单,行政处罚情况等均需要在各部门门户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强化时间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需在上半年完成行政执法事权划分,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制定;全面完成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审核和公告工作;完成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办证审核和考试工作。
严格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
各行政执法部门结合本部门实际,全面推行使用丽江市网上行政执法办案系统,重点行政执法部门每年在网上执法系统办案数不得低于50%,其他部门不得低于60%。配备相机、执法记录仪等现场执法记录设备,强化证据上传技术支持。强化行政执法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在依法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权职责时,实时进行记录,应传尽传,不能适时上传的纸质证据要扫描上传,同时要管理、保存好实物证据。
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
行政执法机关内部要实现行政执法机构和法治审核机构相对独立,不混编混岗,对应当审核的行政执法案件做到100%审核,并明确审核意见。明确部门内部法治审核机构和人员,由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统一核发法治审核岗位证,实行持证上岗。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并结合行政执法行为的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确认标准、对当事人人身财产权利有重大影响、社会影响等因素,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目录清单和确认标准。实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月报制度,同时做好向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工作。
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报送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将落实“三项制度”相关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将适时组织检查和进行情况通报,并将将相关工作报送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
2020年度,丽江市多方发力,多举措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力争为实现丽江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助力。